
一、凡来诊患者由导诊人员安排挂号就诊。
二、点名就诊者,由指定医师在门诊点名就诊室接诊;非点名就诊者由当日坐诊医师接诊。
三、为了便于今后随访工作的开展,及时向您提供卫生宣传、健康指导方面的服务,请您如实详细地向总值班提供家庭住址、手机、住宅电话等方面的信息。
四、就诊时请认准总值班和导医人员所佩戴的标志,由他们安排您的就诊。有什么情况也可以向他们反映。
五、购药或做检查时,请到收费处交费并索要、保存好单据,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六、如我院工作人员私自卖药、私自收费、态度不好或您还感到有其他不满意的地方时,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和投诉:①向总值班人员反映。②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投放到意见箱中。③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
七、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保证在3日内予以答复。如您举报有功,我们还将对您予以奖励。
八、患者需住院治疗时,亲属、家人或其他陪同人员是否留侍,应同主管医师商量后决定。但按精神科治疗的特殊性和我院常规,以不留陪侍人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