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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汝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23号】

汝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市集中消毒的令

【第23号】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疫情通过公共区域传播,按照汝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对全市公共区域集中消毒。现将有关情况通令如下:

一、市城管局负责中心城区所有主次干道沿线公共区域和座椅、垃圾箱、公共卫生间等城市家具的集中消毒。

二、各街道负责辖区内除主次干道以外公共区域的集中消毒;

三、各乡镇政府负责政府所在地街道沿线公共区域的集中消毒。

四、市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和公共区域的集中消毒。

五、正在居家隔离观察的家庭仍坚持一天一消毒。

六、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沿线和城市家具的集中消毒时间为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20:30—22:30。其他区域的集中消毒时间由各责任单位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并提前告知辖区居民和相关人员。

七、请大家于集中喷洒时间提前30分钟关闭门窗,尽量不要外出;同时要保持良好心态,坚定必胜信念,积极采取措施,科学预防,保障健康。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期间集中消毒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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