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准确把握《条例》的新规定,提升医保治理水平,4月14日下午,汝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耿曙光带领宣讲团走进汝州市人民医院开展医保普法培训系列活动。汝州市人民医院院长高峻到会参加,全院医师及医保相关部门聆听学习。 培训中,基金监管科科长潘丽芳结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等方面,以大量医保基金监管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了条文内涵的系统解读,为帮助大家更加深入地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更加准确地掌握具体规定给予了有力指导。医管科科长孙河芳给大家详细地讲解《汝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服务协议》、《汝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暂行办法》。
供稿:王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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